课程考核是广播电视大学远程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全国广播电视大学远程学历教育课程考核工作,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一、课程考核的性质
1.课程考核亦可称为课程学习测评,是指学生学习一门课程时,对其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的测量和评价。课程考核一般包括形成性考核(测评)和终结性考试(测评),课程考核要把形成性考核(以下简称形考)和终结性考试(以下简称终考或考试)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测量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过程和学习成就。学生的课程考核总成绩由形考成绩和终考成绩合成计算并记录。
2.课程考核是目标(标准)参照测评,是鉴别或评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既定的学习目标,不是选拔性考试。课程考核重要的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的学习,以达到一定的教育教学目标而进行的评价。
3.课程考核的作用是要为学生学习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改善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为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建设决策提供信息和依据;为改进远程教学服务,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育质量服务。
二、课程考核工作的管理分工
1.课程考核工作按照“统一规范、统一要求、分级实施、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电大根据课程开设和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
2.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中央电大”)组织制定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省级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省级电大”)参照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省课程考核的相关制度。
3.全国统一课程考核由中央电大组织和管理;省级电大统一课程考核由省级电大组织和管理。
三、课程考核工作的基本要求
1.课程考核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强化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课程考核工作健康发展。
2.“课程考核说明”是课程考核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课程考核说明”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确定学科知识考核的内容、能力考核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规定课程考核中的形考形式和要求、终考方式和内容,以及成绩记录的办法等。“课程考核说明”是命制、审定形考任务和终考试题、试卷的依据,也是各级电大实施课程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3.形考是学习过程中的测评活动,一般有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专题讨论、小组学习、学习记录等基本形式,按照“统一要求、分级管理、分层负责、指导(辅导)教师评阅”的要求组织实施。
4.全国统一课程考试坚持“三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试题、统一答案及评分标准。基本形式为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者半开卷考试,部分课程的考试可采用听力考试、面试(口试)或网上考试等方式。
5.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听力录音磁带等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保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及中央电大相关规定。
6.经中央电大批准,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个别化网上考试是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组成部分。
四、课程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1.中央电大组织编制全国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省级电大组织编制本省统一考核课程的考核说明。
2.课程组或课程考核命题组,负责课程考核说明、形考任务、终考试卷或试题库的编制。
3.课程考核命题组依据课程考核说明,组织编制形考册或电子媒体传输的形考任务,统一部署形成性考核工作。各教学点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完成形考任务,并评定成绩。中央电大、省级电大对形成性考核的组织过程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中央电大制定每学期全国统一考试的指令性考试计划,规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考试要求。省级电大依据此计划,结合省级统一考试课程制定本省考试计划。
5.中央电大负责组织命制全国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省级电大负责命制省级统一课程考试的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6.省级电大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成立考试工作委员会,领导本省课程考试的工作,负责对各考点考试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试卷评阅以及成绩的合成、发布等工作,处理课程考核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考点主管单位根据中央电大和省级电大考试计划安排考场、实施考试,执行相关的课程考核规定。
8、参加考试的学生持考场通知单、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遵守相关的考试规定。
9、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形成性考核和个别化网上考试,执行网上考试、考核的相关规定。
10、各级电大做好课程考核统计分析工作,为提高教学效果、深化教学改革提供客观依据和参考信息。
五、课程考核的研究工作
1、各级电大应根据教学模式探索和教学、教学管理改革的要求,积极开展课程考核改革的研究,包括适合远程教育需要的课程考核方式、方法、内容、技术的改革,以推动教学、教学管理的改革。
2、课程考核改革应选择有代表性的课程、地区、学生进行试点,通过试点取得成果,并经批准后再行推广。